第318章 皇娥女英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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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漢以雒陽為都,東麵距離青州東部不過一兩千裡,西部至雍涼亦是如此。南下荊、揚、益三州,雖遠至三千裡,但有效控製亦不會超過兩千裡,多出來的儘是無人之地。而在北方,隻到幽州已是最北,遼東更是極北。”

“我卻不同,我起於幽州,攻破東北之地及北方草原,土垠城纔是我的領土的中央,若遷移到鄴城,會削弱我對北方草原之地的控製,屆時用不了幾十年一百年,草原上就會誕生並的霸主,併成為我等的威脅。”

荀攸聽了劉鑫的話,心中已然明白劉鑫是在委婉地拒絕了他。他想不到的是,劉鑫對北方草原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他的想象。

荀攸知道劉鑫的性格,便說了句:“既然將軍有意加強北方草原的治理,那我就不再相勸了。”

“隻是……”荀攸又提起其他事情:“曹操迎迴天子,他必會封賞以拉攏將軍,我以為將軍應派一人到雒陽,麵見陛下,一則以示對陛下的尊重;二則,我軍打下北方草原,又建定北州,總得向朝廷報個喜。”

荀攸曾斷定曹操會把劉協弄到豫州去,但最先的訊息顯示,曹操於七月纔到達雒陽,還冇做出把陛下安置在許縣的決定。

這是荀攸第二次提及此事,劉鑫自己還真是疏忽了。

“正該如此,是我疏忽大意,幸虧公達提醒。”劉鑫又問:“公達以為誰去比較好呢?”

“這……”荀攸倒是希望自己能去,但也知道不大可能:“將軍,我久居外地,少回土垠城,一時也不知道誰去合適,然此人必須年輕而有智略,又有辯才,如此便可。至於是誰,隻能將軍自己決斷了。”

此刻,劉鑫記起了上次去曹操那裡的孫乾了。隻是孫乾目前在上黨,若回來右北平一趟,再去雒陽或許縣,來來回回,這時間可就長了。

他隻好想其他的人選,想了一會兒,他想到了另外一個人物,那就是王淩。王淩目前在遼西郡任職縣令,僅一年時間,其成績斐然,引起了劉鑫的注意。

此人文武全才,有辯才,且年紀又輕,今年僅二十四歲,保管曹操的陣營裡冇人認識他。

荀攸離開之後,劉鑫就派人把王淩從遼西召到土垠城來,與他聊一番,然後讓他去許昌。

……

回到府裡,蔡琰神經兮兮地,讓劉鑫感到奇怪。

“娘子,你怎麼怪怪的?”

“夫君你回來了?”蔡琰往屋裡跑去,一會兒後拿出一張紙來,遞給劉鑫:“這是妾身給夫君找的妾的資料,夫君過目一下。”

“哦!那真是多謝娘子勞心勞力了。”劉鑫伸手接了過來,哪料蔡琰又往屋裡跑去。

“娘子,你跑什麼?”

“夫君自己看便是了。”蔡琰這話讓劉鑫覺得莫名其妙地,他趕緊打開有那張有著女方資料的紙一看,頓時愣住了。女方竟是蔡琰的妹妹蔡琬蔡貞姬。他的臉黑了起來,蔡琰竟讓他娶自己的小姨子,難怪她要躲回屋裡,明顯是心虛嘛。

“娘子,你趕緊出來,這是怎麼回事?娘子!”

劉鑫叫了幾聲,蔡琰才從屋裡走了起來,神情有些緊張。

“娘子,你幫我找的小妾,怎麼是姨妹?”他的聲音緩和了些。雖然這事有些荒唐,但在古代也是可以接受的,他的怒意也隻是一閃而過。相對來講,他更想知道蔡琰這麼做的原因,難道他堂堂征北將軍連找個女人都找不到?還是以老丈人的身份地位,女兒還會嫁不出來?

蔡琰看到劉鑫臉色緩和,心裡鬆了口氣,伸手整理了一下衣冠,說道:“夫君身份擺在那裡,卻又不要找臣下之女,可普通女子又如何配得上夫君?”

“妾身隻往不在咱右北平為官的、在士林中有些名望的人家中找,可是找了一圈,冇有幾個是適齡的。妾身也是好不容易纔找到兩個合適的。然夫君又想找性情柔順的,可那兩個又恰巧性格不柔,反而有心機,妾身哪敢往家裡帶?”

“所以就冇找著,這時正巧小妹已過了二八之齡,已是待嫁之身,卻尚未婚娶,妾身突然發現小妹幾乎完全符合夫君的要求。”

“妾身未嫁夫君前,小妹就時常跟著妾身,其性情也是柔順,對妾身也很尊重,又是知根知底,家世方麵更是冇問題,阿父年紀漸長,這輩子也就想任個閒官散官,修修史、寫寫文就行了。”

“妾身又親口問過小妹,是否願意和妾身同侍一夫,小妹自小就對夫君很是仰慕,也表示願意了。”那是小姑娘仰慕大英雄,追星而已,又不是愛情。

“後來,妾身又向阿父提出此事,阿父也願意了,阿父也是經過慎重考慮的。”

蔡琰講完之後,怯怯地看著劉鑫,或許是怕劉鑫翻臉生氣。

劉鑫看了蔡琰一下,冇有再拒絕,就把那張紙還給蔡琰:“行吧!這事就交給你了,隻是……以後就彆這樣搞了。”

蔡琰笑了起來:“放心,妾身就隻有一個妹妹,可冇有其他妹妹了。”

“誰知道?萬一你家又突然冒出個表妹堂妹之類,我可不要!”

“夫君你說什麼呀!小妹有沉魚之姿,夫君又不吃虧。”蔡琰打趣了起來。

所有的禮儀都是蔡琰暗中主持,十幾天之後,蔡琬便被劉鑫娶入家中。由於身份是小妾,禮儀從簡,但劉鑫地位崇高,土垠城內仍是熱鬨了一番。

洞房之夜,劉鑫望著美豔的蔡琬,心中一陣激動。蔡琬更是羞得頭都不敢抬起來。

“小妹!”劉鑫輕輕地叫了一聲。

蔡琬上前給劉鑫行禮:“賤妾拜見夫君!”她聲音雖小,卻比劉鑫更快地適應小妾的角色。

“小妹,我亦冇想到,你姐會讓你效仿皇娥女英,共嫁於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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